死亡,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,意味着一切都将划上句号;但之于我来讲,却是某种意义上的开始……
因为,我是一名重案组法医!
之所以选择这个职业,并不是我的理想多么高尚,而是源于我出生的刑警世家。爷爷干了一辈子刑侦,父亲破了一辈子的案,就连母亲都扮演着案件侦破中不可或缺的角色——法医!
所以,我也就顺利成章的进入了警队!
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,都会经历一段叛逆期,从我身上体现出来的,就是捧着铁饭碗混吃等死的态度。那时的我,亵渎的不仅是爷爷和父母的军功章,还有我身上的这身警服。
一直到我被分到重案组,一直到我开始接触那些惨烈的案件,我才发现,这个世界所隐藏的真相,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,有的事,你永远无法用科学来解释!
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,我将全部的精力和热情都投入到了工作当中,三年的时间破获了大大小小百余起案件,军功章无数,如果非要从我这三年中找出些许遗憾,或许就是三年前我接到的第一起案子了,那时,我刚刚进入警队!
······
22岁从警校毕业,我子承父业的进入了刑警队,当上了一个实习法医。用母亲的话来说,人会说话,但尸体不会;而法医,就是为尸体说话的。本以为一切都会顺风顺水,没想到我拿着简历报道的当天,就遇到了棘手的案子!
报道第一天接到报警,一个人死在了城郊附近的一处情趣酒店内。我刚来报道,这种事儿本来轮不着我,可恰巧当天主检法医,也就是我的头儿前脚接了案子出去,就这样,我赶鸭子上架,奔赴案发现场。
这是一家比较高档的情趣酒店,一听说酒店里死了人,那些住店的情侣纷纷下楼挤在一楼的大厅里嚷嚷着退房,更有的女的洗着半截澡,裹着浴袍就出来了。
我的同事李鹏嗤之以鼻,没有好脸色的说:“今天这些住店的人,退房可以,但是一个都不能走。需要配合我们警方的调查!”
我走进房门,拉开警戒线,眼前的一幕让我差点没吐出来。
死者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,此时此刻他正躺在酒店的大浴缸内。身上一丝不挂,脖子处插着一根吃饭用的不锈钢勺子。一下子捅穿了脖子,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伤口,浴室内也并没有发现其他的打斗痕迹。
如果说插在脖子上的是一把刀,哪怕是一支吃饭用的筷子,叉子,我都不会感到诧异,可这作案的凶器竟然是一把市场上随便就可以买到的勺子,这勺子的两头并不尖锐,凶手是怎么插进去的?
这事儿不在我职责范围内,我要做的,只是在第一现场给死者做个初检,然后拉回停尸房等主检法医做深检。
“那个……陈峰是吧?哥们儿,你先在这检着,我出去抽根烟。”
那几个负责看管警戒线的警察见我来了,立刻就出去了。与其说为了抽根烟,倒不如说是他们几个人也看不得案发现场这恶心的场景罢了。
我毕竟警校四年,成天就跟两种东西打交道,一是死人,二是福尔马林,所以对尸体也见怪不怪,这么恶心的场景虽然第一次见,但也无伤大雅。
但就在这时,我听到了脚步声。
我警觉的抬起头,只见到两条白花花的大腿,穿着高跟鞋。我蹲在地上,并没有抬头看到她的样貌。
不过她能进入案发现场,应该是我们警局内部的人,这穿着高跟鞋办案……我也没去深究。
可她说的第一句话,就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了。
“离这尸体远点,如果你不想死的话。”
她的声音很冷,在清冷的浴室内回荡着。
“什么?”我愣了下。
“我说,如果你不想死的话,就别碰他!”女子毫无征兆的喊了一声,顿时把我吓了一跳。
加上浴室又滑,我一个不留神就摔在地上,还没站起身,李鹏就进来了。
“陈峰啊,怎么了这是?我服你起来。”李鹏伸出手,我并没有去接,自己站了起来,转过头一看,那女人竟然走了。
前后不过几秒钟,她去哪了?
“陈峰,你在找什么呢?”
李鹏见我东张西望的样子,好奇的问。
“鹏哥,刚才那女的是谁啊,是咱们局里的同事不?刚才那一嗓子吓我一跳……”我拍了拍身上的水渍道。
“什么女的?”
“就是刚才在浴室里穿高跟鞋那女的啊,你…你没看见?”
话音刚落,李鹏就笑了。
“陈峰,你别逗我了,这是警戒区,除了咱们的人,没有任何人能进得来。而且刚才我可没看见你说的女的,更没听见有人嚷啊,你不会是让这具尸体给吓到了吧?”
毛骨悚然……
我用手拍裤子的动作戛然而止……
“不可能,我刚才分明看见一个女的……”话说到一半,我的目光忽然被地上的脚印吸引了过去。
这是一双高跟鞋踩过的脚印,正是刚才女子站过的地方。
“鹏哥,我没骗你,你看……”我连忙指着地面上的脚印,李鹏也好奇的蹲了下来,顺着我手指的地方看了半天,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,随后道,“地上什么也没有啊。”
什么都没有?怎么可能?
我心里嘀咕起来,随后又看了一眼,可眼前的一幕让我顿时淡定不了了。
因为地上,此刻确实空空如也,并没有什么高跟鞋踩过的脚印,刚才我看到的脚印,就像是凭空消失掉了一样!
“好了,赶紧初检吧。楼下那群约炮的男女可不安生,拍个照片都把记者招惹过来了,再不快点咱们可就走不了了!
我此时心里很不是滋味,总有一种很怪的感觉。刚才是我看错了?听错了?不可能,因为我看的真真切切,听的声音也真真的。可……那女的怎么又凭空消失了呢?
我悻悻作罢,不去想它,当务之急是赶紧把初检做完,不然来了记者之后可就麻烦了。我们倒不怕记者拿着这玩意儿瞎说八道,怕的就是他所说的东西会引起社会的恐慌,到时候可就不好收场了。
我轻轻的蹲在死者面前,把他的眼皮扒开...
死者的面色狰狞,死相极为惨烈,不难看出他生前一定遇到了极为骇人的事儿。但不知怎么的,一扒开他的眼睛,我就总感觉什么人在某个地方盯着我看一样,这种感觉很不是滋味。有可能是我太敏感的原因,在这一刻我都感觉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,我似乎能够听到他的呼吸声...我自嘲的笑了笑,如果这是在晚上也就罢了,但这光天化日的我还害怕个什么?
看着旁边站着的李鹏,我的心里淡定了不少。初检结果很快就出来了,除了死者喉咙处的贯穿伤,死者的双耳内分别出现了牙签,将耳膜戳破,也就是说凶手的手段很特别,也很变态。将死者的两只耳朵戳聋,再把勺子插进喉咙,这得是什么仇什么怨?
不知道怎么的,我一直感觉有点冷,不由的打了个哆嗦。
“行了,至于这么怕吗,见多了就不怕了。”李鹏老生常谈,笑着对我说道,“这是一桩他杀案,凶手用牙签戳聋了死者的耳朵,又用勺子硬生生插进了死者的喉咙内,是够残忍的,不过见多了你就不害怕了。”
他当刑警已经很多年了,遇到的各式各样的杀人案也几百起了,但这样的案子还是第一次遇到,不由得咂舌。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出现场,难免会有点害怕。而我心里犯嘀咕的点却不在这里,而在于刚才突然消失的女人身上……
我下意识的转过头去看女人刚才出现的地方,这一次我并没有看见高跟鞋的脚印,难道真的是我看错了?但愿如此吧!
五分钟后,我胆战心惊的把尸体的初检给做完了,正如李鹏所说,这是一起极为凶残的他杀案。凶手先是用勺子插进死者的喉咙里,让死者流血窒息而死,随后再把两根牙签分别插到死者的两只耳朵里,造成失聪。这令我比较咂舌,因为在我看来,凶手后面的举动是毫无意义的,因为他已经杀死了被害人,没有必要再‘锦上添花’的把被害人的耳朵弄失聪掉。
我也没继续想,和李鹏等人七手八脚的把尸体用白被单盖好,抬到了担架上准备抬回去,可就在这时,我忽然感觉小腿一紧,好像被人抓住了一样。
一开始我以为是李鹏不小心抓了我一下,可随后我却发现这只手一直抓着我没有放开,我连忙低下头,一看,赫然发现这个尸体的手,正抓着我的裤腿!
一瞬间,我头皮都麻了!
尸体怎么会抓人?我连忙喊了一声,李鹏眼疾手快,一下子就发现了我的窘境,过来使劲想要帮我把这只手给拽开,可拽了半天却发现没有用,这死人的手,力气还不小!、
废了半天劲,可算弄下来了!我吓得不轻,死人我见得多了,可会抓人的死人可第一次见!
没有人看清,这尸体是什么时候抓到我的。也没人能解释,尸体为什么会突然抓住我。
我只知道,李鹏从尸体抓住我之后,脸色瞬间变得靑一阵红一阵,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。最后开口下令封锁现场,把尸体带回去,尸体抓人的事儿必须严格保密,任何人不可以说。
我没想到,第一次出现场竟然遇到这么诡异的事儿。我现在只想离这尸体远点,赶紧拉回警局,然后移交给主检法医,迅速跟这邪乎的尸体撇清关系。
我跟车到了警局,碰巧看见出现场回来的主检法医——孙健。
“孙健,你今天出啥现场去了,这么长时间才回来?”下车之后,李鹏没话找话,迎着孙健就走了过去,本以为这案子跟我就没有关系了,正当我准备快步离开这的时候,主检法医孙健的一句话让我愣在了原地。
“哎,快别提了,今天快吓死我了。那边出了一件杀人案,尸体被个勺子割喉了,耳朵也让人用牙签给戳聋了,我搬尸体的时候,那尸体的手还抓住了我胳膊,真他娘的晦气!”说完,孙健还指了指自己胳膊上的手印。
不单是我,就连李鹏也愣住了,
因为,我是一名重案组法医!
之所以选择这个职业,并不是我的理想多么高尚,而是源于我出生的刑警世家。爷爷干了一辈子刑侦,父亲破了一辈子的案,就连母亲都扮演着案件侦破中不可或缺的角色——法医!
所以,我也就顺利成章的进入了警队!
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,都会经历一段叛逆期,从我身上体现出来的,就是捧着铁饭碗混吃等死的态度。那时的我,亵渎的不仅是爷爷和父母的军功章,还有我身上的这身警服。
一直到我被分到重案组,一直到我开始接触那些惨烈的案件,我才发现,这个世界所隐藏的真相,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,有的事,你永远无法用科学来解释!
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,我将全部的精力和热情都投入到了工作当中,三年的时间破获了大大小小百余起案件,军功章无数,如果非要从我这三年中找出些许遗憾,或许就是三年前我接到的第一起案子了,那时,我刚刚进入警队!
······
22岁从警校毕业,我子承父业的进入了刑警队,当上了一个实习法医。用母亲的话来说,人会说话,但尸体不会;而法医,就是为尸体说话的。本以为一切都会顺风顺水,没想到我拿着简历报道的当天,就遇到了棘手的案子!
报道第一天接到报警,一个人死在了城郊附近的一处情趣酒店内。我刚来报道,这种事儿本来轮不着我,可恰巧当天主检法医,也就是我的头儿前脚接了案子出去,就这样,我赶鸭子上架,奔赴案发现场。
这是一家比较高档的情趣酒店,一听说酒店里死了人,那些住店的情侣纷纷下楼挤在一楼的大厅里嚷嚷着退房,更有的女的洗着半截澡,裹着浴袍就出来了。
我的同事李鹏嗤之以鼻,没有好脸色的说:“今天这些住店的人,退房可以,但是一个都不能走。需要配合我们警方的调查!”
我走进房门,拉开警戒线,眼前的一幕让我差点没吐出来。
死者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,此时此刻他正躺在酒店的大浴缸内。身上一丝不挂,脖子处插着一根吃饭用的不锈钢勺子。一下子捅穿了脖子,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伤口,浴室内也并没有发现其他的打斗痕迹。
如果说插在脖子上的是一把刀,哪怕是一支吃饭用的筷子,叉子,我都不会感到诧异,可这作案的凶器竟然是一把市场上随便就可以买到的勺子,这勺子的两头并不尖锐,凶手是怎么插进去的?
这事儿不在我职责范围内,我要做的,只是在第一现场给死者做个初检,然后拉回停尸房等主检法医做深检。
“那个……陈峰是吧?哥们儿,你先在这检着,我出去抽根烟。”
那几个负责看管警戒线的警察见我来了,立刻就出去了。与其说为了抽根烟,倒不如说是他们几个人也看不得案发现场这恶心的场景罢了。
我毕竟警校四年,成天就跟两种东西打交道,一是死人,二是福尔马林,所以对尸体也见怪不怪,这么恶心的场景虽然第一次见,但也无伤大雅。
但就在这时,我听到了脚步声。
我警觉的抬起头,只见到两条白花花的大腿,穿着高跟鞋。我蹲在地上,并没有抬头看到她的样貌。
不过她能进入案发现场,应该是我们警局内部的人,这穿着高跟鞋办案……我也没去深究。
可她说的第一句话,就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了。
“离这尸体远点,如果你不想死的话。”
她的声音很冷,在清冷的浴室内回荡着。
“什么?”我愣了下。
“我说,如果你不想死的话,就别碰他!”女子毫无征兆的喊了一声,顿时把我吓了一跳。
加上浴室又滑,我一个不留神就摔在地上,还没站起身,李鹏就进来了。
“陈峰啊,怎么了这是?我服你起来。”李鹏伸出手,我并没有去接,自己站了起来,转过头一看,那女人竟然走了。
前后不过几秒钟,她去哪了?
“陈峰,你在找什么呢?”
李鹏见我东张西望的样子,好奇的问。
“鹏哥,刚才那女的是谁啊,是咱们局里的同事不?刚才那一嗓子吓我一跳……”我拍了拍身上的水渍道。
“什么女的?”
“就是刚才在浴室里穿高跟鞋那女的啊,你…你没看见?”
话音刚落,李鹏就笑了。
“陈峰,你别逗我了,这是警戒区,除了咱们的人,没有任何人能进得来。而且刚才我可没看见你说的女的,更没听见有人嚷啊,你不会是让这具尸体给吓到了吧?”
毛骨悚然……
我用手拍裤子的动作戛然而止……
“不可能,我刚才分明看见一个女的……”话说到一半,我的目光忽然被地上的脚印吸引了过去。
这是一双高跟鞋踩过的脚印,正是刚才女子站过的地方。
“鹏哥,我没骗你,你看……”我连忙指着地面上的脚印,李鹏也好奇的蹲了下来,顺着我手指的地方看了半天,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,随后道,“地上什么也没有啊。”
什么都没有?怎么可能?
我心里嘀咕起来,随后又看了一眼,可眼前的一幕让我顿时淡定不了了。
因为地上,此刻确实空空如也,并没有什么高跟鞋踩过的脚印,刚才我看到的脚印,就像是凭空消失掉了一样!
“好了,赶紧初检吧。楼下那群约炮的男女可不安生,拍个照片都把记者招惹过来了,再不快点咱们可就走不了了!
我此时心里很不是滋味,总有一种很怪的感觉。刚才是我看错了?听错了?不可能,因为我看的真真切切,听的声音也真真的。可……那女的怎么又凭空消失了呢?
我悻悻作罢,不去想它,当务之急是赶紧把初检做完,不然来了记者之后可就麻烦了。我们倒不怕记者拿着这玩意儿瞎说八道,怕的就是他所说的东西会引起社会的恐慌,到时候可就不好收场了。
我轻轻的蹲在死者面前,把他的眼皮扒开...
死者的面色狰狞,死相极为惨烈,不难看出他生前一定遇到了极为骇人的事儿。但不知怎么的,一扒开他的眼睛,我就总感觉什么人在某个地方盯着我看一样,这种感觉很不是滋味。有可能是我太敏感的原因,在这一刻我都感觉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,我似乎能够听到他的呼吸声...我自嘲的笑了笑,如果这是在晚上也就罢了,但这光天化日的我还害怕个什么?
看着旁边站着的李鹏,我的心里淡定了不少。初检结果很快就出来了,除了死者喉咙处的贯穿伤,死者的双耳内分别出现了牙签,将耳膜戳破,也就是说凶手的手段很特别,也很变态。将死者的两只耳朵戳聋,再把勺子插进喉咙,这得是什么仇什么怨?
不知道怎么的,我一直感觉有点冷,不由的打了个哆嗦。
“行了,至于这么怕吗,见多了就不怕了。”李鹏老生常谈,笑着对我说道,“这是一桩他杀案,凶手用牙签戳聋了死者的耳朵,又用勺子硬生生插进了死者的喉咙内,是够残忍的,不过见多了你就不害怕了。”
他当刑警已经很多年了,遇到的各式各样的杀人案也几百起了,但这样的案子还是第一次遇到,不由得咂舌。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出现场,难免会有点害怕。而我心里犯嘀咕的点却不在这里,而在于刚才突然消失的女人身上……
我下意识的转过头去看女人刚才出现的地方,这一次我并没有看见高跟鞋的脚印,难道真的是我看错了?但愿如此吧!
五分钟后,我胆战心惊的把尸体的初检给做完了,正如李鹏所说,这是一起极为凶残的他杀案。凶手先是用勺子插进死者的喉咙里,让死者流血窒息而死,随后再把两根牙签分别插到死者的两只耳朵里,造成失聪。这令我比较咂舌,因为在我看来,凶手后面的举动是毫无意义的,因为他已经杀死了被害人,没有必要再‘锦上添花’的把被害人的耳朵弄失聪掉。
我也没继续想,和李鹏等人七手八脚的把尸体用白被单盖好,抬到了担架上准备抬回去,可就在这时,我忽然感觉小腿一紧,好像被人抓住了一样。
一开始我以为是李鹏不小心抓了我一下,可随后我却发现这只手一直抓着我没有放开,我连忙低下头,一看,赫然发现这个尸体的手,正抓着我的裤腿!
一瞬间,我头皮都麻了!
尸体怎么会抓人?我连忙喊了一声,李鹏眼疾手快,一下子就发现了我的窘境,过来使劲想要帮我把这只手给拽开,可拽了半天却发现没有用,这死人的手,力气还不小!、
废了半天劲,可算弄下来了!我吓得不轻,死人我见得多了,可会抓人的死人可第一次见!
没有人看清,这尸体是什么时候抓到我的。也没人能解释,尸体为什么会突然抓住我。
我只知道,李鹏从尸体抓住我之后,脸色瞬间变得靑一阵红一阵,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。最后开口下令封锁现场,把尸体带回去,尸体抓人的事儿必须严格保密,任何人不可以说。
我没想到,第一次出现场竟然遇到这么诡异的事儿。我现在只想离这尸体远点,赶紧拉回警局,然后移交给主检法医,迅速跟这邪乎的尸体撇清关系。
我跟车到了警局,碰巧看见出现场回来的主检法医——孙健。
“孙健,你今天出啥现场去了,这么长时间才回来?”下车之后,李鹏没话找话,迎着孙健就走了过去,本以为这案子跟我就没有关系了,正当我准备快步离开这的时候,主检法医孙健的一句话让我愣在了原地。
“哎,快别提了,今天快吓死我了。那边出了一件杀人案,尸体被个勺子割喉了,耳朵也让人用牙签给戳聋了,我搬尸体的时候,那尸体的手还抓住了我胳膊,真他娘的晦气!”说完,孙健还指了指自己胳膊上的手印。
不单是我,就连李鹏也愣住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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