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寻找证据(2)

  原告认定是泰森残忍地枪杀了父亲,并故意推倒桌子,打破电灯,搞乱抽屉,抢走了所有值钱的东西。然后,便逃得不知去向。而诺玛为了证明自己是无辜的,去了我们家在箭湖的别墅,她在那里热情招待了几个人,这几个人在法庭上就成了她不在场的人证。

  警方开始很困惑,后来,不禁怀疑起来。鲁道夫.科鲁格坐在椅子上阅读时中了第一颗子弹,是从他的脑后近距离射进去的,第二颗子弹打断了他的背脊。

  很显然,这是一次蓄谋已久的谋杀,凶手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想让被杀者看到自己。所以把现场伪装成打斗过的样子很是多此一举。再说,小偷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杀人的。

  从射出的子弹来看,小偷用的是一支笨重的、长管德国手枪。小偷行窃时一般不携带枪支,就算他带着枪去行窃,他也不会携带这种手枪。更巧的是,我父亲也有一支这样的手枪,事发后,我父亲的手枪无影无踪,难道这是巧合?

  警方经过周密地调查,发现泰森有重大的作案嫌疑,调查泰森时又发现诺玛也很可疑。在泰森的公寓里,他们发现了一张破旧的便条,是诺玛写给泰森的。里面虽然没有具体写明是什么事,但里面写道:“……我们已经决定了那件重要的事,希望我去箭湖后,你再行动。”

  在现场的一张桌子上,警方还提取出了泰森的指纹。警方通过调查得知,有人在谋杀前一个小时在附近看到过他。

  麦克斯韦尔.戴维斯不屑一顾地说,警方的证据根本站不住脚,泰森的指纹在客厅桌子上并不稀奇。因为泰森是死者的家庭证券经纪人,他去那里是理所当然的。就算他是去找诺玛幽会,也不能说他就是凶手。因为你们是告被告杀人,并没有告他通奸。戴维斯还说,那支德国手枪,也许是小偷在书房的抽屉里偷东西时看到了它,并用这把枪行凶,事后把枪带走了。如果你们有不同意见,那么你们最好把枪拿出来。警方能拿出来吗?死者到底是不是死于自己的那支枪,警方能确定吗?

  戴维斯说那张便条根本说明不了什么,里面的内容根本不确定是什么意思,怎么能拿来作犯罪的证据呢!从这张纸条上,任何人都看不出犯罪的迹象。倒是死者本人的疑心病越来越重,他为了监视诺玛,在去欧洲时曾雇了一名侦探。诺玛知道这事后,感到非常害怕,因为她怕侦探会报告她和泰森的婚外情,所以她想在她丈夫回家时到箭湖去。她在便条中所说的“重要的事”就是指这一点。

  听完这些后,陪审团宣布他们俩无罪……

  父亲死后,留下了很多遗产。如果法庭能够判定诺玛他们两个有罪,那她将没有资格继承我父亲的财产,那笔钱就全是我的了。

  父亲给我留下比弗利山大厦一半的产权、他的一部分证券,以及别的一些财产,但我只是代为保管他大部分的钱,诺玛拥有那些钱的利息。要想那些钱都归我,只有她被定罪或死亡。

  我父亲是一个精明的投资者,他赚了不少钱,但从不乱花钱。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七百万元,诺玛很贪婪,但她也只得到一百万元现金。但每年六百万元的利息也是她的,这可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啊!

  我父亲在世时,曾资助我举办过几次商业活动,但那几次我都赔得血本无归。所以,他虽然没有把他的钱全部留给我,我也不该说些什么。但那些钱应该属于我,毕竟我是他的儿子!他竟然不完全相信自己的儿子,反而更相信那个诡诈残忍的诺玛,这让人怎么能接受。

  诺玛认识我父亲是从一部电影开始的,那年我父亲投资拍摄了一部低成本电影,她在影片里担任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色。她是一个蹩脚的演员,但这次在审判她的法庭上,她却有着很出色的表演。

  诺玛很有魅力,非常善于讨好人。我父亲在拍完那部电影之后,不久就跟诺玛结婚了,我母亲那时已经去世很多年了。过了一段时间,因为我父亲非常固执,他的作品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了,所以他不被新一代的电影界人士认可。甚至一些曾经对他赞不绝口的电影界巨头,也开始与他断绝合作。这件事让我父亲很受打击,诺玛也看出来了,此时父亲开始走下坡路。

  诺玛在公开场合对我父亲仍然像开始一样,她假装崇拜他,天天说他是被遗忘的天才。她有时甚至会长时间地和他在一起,一起坐在他古老的大厦中,观看他制作并导演的影片,那些都是他以前的作品。

  那段时间,因为有了她,父亲恢复了自信心。

  但诺玛和我父亲结婚完全是因他的钱。父亲身材高大,但长得并不好看,他有一对大招风耳朵,还是个秃头,脸上经常是毫无表情。他还很古板、生硬。总的来说,他并不是个受女士欢迎的人。

  他有时候也有好的一面,但这一面也因为事业不能继续发展而慢慢消失了。

  他是个刚愎自用的人,为了恢复过去的地位可以不惜一切代价;他也是个报复心很重的人,从来不会忘记在他事业低谷的时候看不起他的人。后来,他又拍了一部电影,准备以此恢复自己的地位,但电影出来后反响很差,他再次被人遗忘。

  他和诺玛的婚姻生活也并不是一帆风顺,虽然她一直讨好他。

  我父亲知道诺玛年龄比他小一半,知道自己并不属于受女士欢迎的那种人,他为此非常嫉妒。嫉妒让他开始怀疑,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来验证她有没有出轨。

  他曾在电话上装了窃听器,还曾雇了一个漂亮的失业男演员,让这个男演员去勾引她。有时候,他会对她说,我要出远门,然后,突然折返回来。外出的时候,他会雇个侦探,也是为了监视她。但诺玛很聪明,他所做的一切都没能证实她是否不忠。他死前雇了一位私人侦探,这位侦探终于发现了她和泰森的约会。

  但我父亲还没得到这个消息,就被杀死了。

  我父亲住的那栋大厦,一进去就感觉阴气逼人,里面充满了浓浓的怀旧气息。我在布兰特伍德租了一间公寓,因为我不喜欢那栋大厦,更不想住进去。当那对奸夫淫妇杀害了我父亲后,我就搬进大厦住了。我住进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出证据,所以我准备把整栋大厦彻底搜查一遍。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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